成语 | 作法自斃 | |||||||||
释义 | 作法自斃㊣ 注音:ㄗㄨㄛˋ ㄈㄚˇ ㄗˋ ㄅㄧˋ拼音:zuò fǎ zì bì近義:自作自受、作繭自縛、玩火自焚、咎由自取關聯:作法自弊、為法自斃、為法自弊 【釋義】「作法自斃」之「斃」,典源作「敝」。「敝」,義同「斃」。自己訂立的法規,反而使自己受害。比喻自作自受。語本《史記・卷六八・商君列傳》。△「作繭自縛」 【典源】▶ 《史記・卷六八・商君列傳》後五月,而秦孝公卒,太子立。公子虔①之徒告商君②欲反,發吏③捕商君。商君亡④,至關下⑤,欲舍客舍⑥。客舍人⑦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「商君之法,舍人無驗者⑧坐⑨之。」商君喟然⑩歎曰:「嗟乎⑪,為法之敝⑫一至此哉!」去之魏。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師,弗受。商君欲之他國。魏人曰:「商君,秦之賊。秦彊而賊入魏,弗歸,不可。」遂內秦。商君既復入秦,走商邑,與其徒屬發邑兵北出擊鄭。秦發兵攻商君,殺之於鄭黽池。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,曰:「莫如商鞅反者!」遂滅商君之家。注 ① 公子虔:秦國人,生卒年不詳。秦孝公兒子駟的師傅,反對商鞅變法的代表人物,曾經因為不遵守新法而受過劓刑。② 商君:公孫鞅(西元前390?∼338),戰國時衛人。少好刑名法術之學,初為魏相公叔痤家臣,後入秦為相,說服秦孝公推行新法,秦國富強後,受封於商。因為用法嚴苛,樹敵眾多,孝公卒,遂被車裂而死。或稱「商鞅」、「衛鞅」。鞅,音ㄧㄤ。③ 發吏:差遣官吏。發,派遣。④ 亡:音ㄨㄤˊ,逃亡。⑤ 關下:函谷關附近。函谷關,約位於今河南省靈寶縣西南的關口。東起崤山,西至潼津,地形至為險要。戰國時為秦所建,故亦稱為「秦關」。⑥ 欲舍客舍:想要住宿在旅舍中。舍,音ㄕㄜˋ。第一個「舍」,動詞,住宿。⑦ 客舍人:旅舍主人。各本作「客人」,人上無舍字,今依《史記會注考證》本。⑧ 無驗者:沒有證件的人。驗,指證件。⑨ 坐:連坐。即一人犯罪,相關人員遭牽連而受罰。⑩ 喟然:嘆氣的樣子。喟,音ㄎㄨㄟˋ。⑪ 嗟乎:表示感嘆的發語詞。嗟,音ㄐㄧㄝ。⑫ 敝:傷害。 【典故】「作法自斃」原作「為法之敝」。據《史記・卷六八・商君列傳》載,戰國時期秦孝公任用商鞅治理國政,並接受變法主張,實施一連串改革,使得秦國逐漸走向富強,進而成為戰國七雄之一。由於商鞅執法非常嚴苛,得罪許多王親貴戚。孝公死後,惠公即位。惠公原本就對變法持反對意見,再加上公子虔等人對商鞅懷恨在心,密告他有謀反意圖,於是派遣官吏全力捉拿他到案。商鞅潛逃到函谷關時,想要到旅舍投宿,旅舍主人不知道他就是商鞅,說:「這是商鞅制定的法令,讓身分不明的人留宿旅舍,被查到了會遭到牽連而受罰。」拒絕讓他留宿。商鞅嘆氣說:「唉!自己訂立的法規,竟然把自己害到這種地步!」後來「作法自斃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用來比喻自作自受。出現「作法自斃」的書證如:《聊齋志異・卷四・余德》:「余笑起,飛一巨觥;酒方引滿,蝶亦颺去。頃之,鼓又作,兩蝶飛集余冠。余笑云:『作法自斃矣。』亦引二觥。」 【書證】① 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・第一三回》:「怎奈此時官場中人,十居其九是吃煙的,那一個肯建這個政策作法自斃呢?」② 《聊齋志異・卷四・余德》:「余笑起,飛一巨觥;酒方引滿,蝶亦颺去。頃之,鼓又作,兩蝶飛集余冠。余笑云:『作法自斃矣。』亦引二觥。」 【用法】義 比喻自作自受。類 用在「自取其禍」的表述上。例 ① 這件事他是作法自斃,怨天尤人有何用?② 身為官員如果貪贓枉法,終有一天會作法自斃。③ 商鞅雖然是作法自斃,但不也表示他的大公無私嗎?④ 你這種作法是在自掘墳墓,小心像商鞅一樣作法自斃。⑤ 那些掩耳盜鈴,貪贓枉法的官員,遲早會作法自斃的。⑥ 他誣賴了那麼多人,當然受到朋友的排斥,真是作法自斃。⑦ 他以為耍小聰明可以矇騙過去,結果作法自斃,被逮個正著。 【辨似】同 「作法自斃」及「作繭自縛」都有做了某事,反使自己不利的意思。異 「作法自斃」語義較重,指受害或滅亡;「作繭自縛」語義較輕,指陷入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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